国际劳工组织简介 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1946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共有178个会员国,中国是创始会员国之一。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劳工立法和开展合作,促进社会正义,维护世界持久和平”。公约制定的根本目标 公约的制定包含3个根本目标: 1)综合原有的海事劳工方面的公约和建议书,规定一套确定的权利和原则; 2)允许成员国在履行这些权利和原则的方式上有相当程度的灵活性;(可以采取等效措施满足强制性规定,强制性措施的表述尽可能原则,以导则B的形式给予建议) 3)以成员国立法、船籍国管辖、港口国检查的形式确保这些权利和原则得以妥善遵守和执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生效条件 生效条件:30个国家,代表33%的总吨位数批准后12个月生效,公约生效后有望成为继SOLAS , MARPOL,STCW公约之后海事方面的第四大公约 )中国政府对该公约的态度 1.国际劳工组织有177个成员国,制订了38个公约和30份建议书,但没有得到成员国的广泛认可,以前我国只承认3个,还有两个是国民党时期承认的。 2.近几年我国逐步与ITF组织改善了关系,并积极参与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制定,公约是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