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规范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入院记录的书写规范病程记录的书写规范病案管理有关规定处方、申请单的书写概念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病历书写参照标准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广东省卫生厅编印)2003.8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2002 )第36 号文“ 关于印发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2002 年9 月1 日起施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2001 )第66 号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2002年1 月1 日施行)病案的功能 病案服务于临床、医疗、教学、科研、保险、咨询、法律等各个领域。 随着医学事业的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病案资料的应用价值越来高,应用范围逐渐扩大。 患者享有知情权,可以查阅和复制相关病案资料; 商业医疗保险,使保险公司业务与病案资料结缘; 医疗人本化、按病种付费、医院绩效考核等对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