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厦门市 2012 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做好 2012年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根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 2010 2 号)等规定 , 制定 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负责组织报名、命题、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各区应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考区 中招工作,具体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承担。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配备专
2、(兼)职人员开展工作。 二、考试 全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简称中考。 (一)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 (二) 考试成绩 1、考试成绩计算 各科目卷面满分值如下:语文 150分,数学 150分,英语 150分,物理 100分,化学 100分,思想品德 100 分,历史 100 分,地理 100 分,生物 100 分。 2 体育满分值 20 分。 物理实验、化 学实验和生物实验的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2、升学成绩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1)语文、数学、
3、英语的卷面成绩;( 2)物理卷面成绩的 90%;( 3)化学卷面成绩的 60%;( 4)思想品德卷面成绩的 20%;( 5)体育分;( 6)照顾分。投档总分四舍五入,满分值为 640 分加照顾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 的 ,其投档分扣减 40 分。 3、考试科目等级计算 实行考试科目全等级制度 (体育除外)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按卷面成绩依考生总数的 4: 3: 2: 1的比例分别折合为 A、 B、C、 D 四个等级。 4、综合素质评价 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作出鉴定,借读生由借读学校作出鉴定 , 往届生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作出鉴定。 (三
4、)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3 日期 午别 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3 月 9 日至 3 月 19 日 体育 补考时间 5 月 19 日 5 月 26 日(星期六) 上午 8:30 10:00 思想品德 10:30 11:30 历史 下午 15: 00 16: 00 地理 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 16: 30 17: 30 生物 5 月 27 日(星期日) 物理实验 化学 实验 生物实验 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 6 月 23 日(星期六) 上午 8:30-10:30 语文 下午 15:00 17:00 数学 6 月 24 日(星期日) 上午 8:30 10:00 物理 10:30 11:30 化学 下午
5、15:00 17:00 英语 听力 15:00 15:25 (四) 有关说明 1、除体育和实验考试外,其他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和投档位次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 不公布,不查卷。 2、体育科目的考试方案和考务安排另行公布。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参加 5 月 19 日全市统一举行的补考。 3、 初三年 级转学或借读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学(含往届)返厦参加中考的, 持原就学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绩证明认定等级。 地理、生物等级评为 D 级的考生或缺考的考生可报名参加 2012 年 5 月 26 日的全市统一考试,但等
6、级最高评定为 C级。 4 4、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及市教育局批准的个别专业可以举行面试,其 余一律不举行面试。 三、报名 (一) 报名对象 1、持有本市公办中学学籍(含借读生)、民办中学学籍(不含借读生)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生; 3、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 或 毕业生 和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 (二) 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14 日。 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至 4 月28 日补报。 (三) 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报
7、名片区,即思明 /湖里片区、集美 /海沧片区、同安 /翔安片区,并对应为招生片 区。 1、学籍所在校 。 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 2、 借读校 。 在本市公办学校借读的外地考生在借读校报名 。 3、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社会考生(含往届生) 、 在5 外地就学返厦参加中考的考生 和 补报 名考生 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跨片区报名考生不能填报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 普 通 高 中 普通生 及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的定向生和师范类五年制高职。 以下对象认定为跨片区报名考生:( 1) 2012 年 4 月 30日前户
8、籍不在本市的考生(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的考生除 外);( 2)户籍在本市,但户籍所在招生片区与报名点所在招生片区不一致的考生(外国语学校的岛外统招应届生除外)。 2、户籍在本市,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以下两种情况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1)欲报考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普 通 高 中 普通生及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 2)欲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 3、以下三类考生可享受市民待遇:( 1)持香港、澳门身份证件的学生 (由市侨办出具证明) ;( 2)持台湾身份证件的学生 ( 由市台办出具证 明) ;( 3)户籍不在厦门的来厦创业留学人员子 女
9、( 持其父(母)的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报名 ) 。 (五) 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应届考生应备齐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6 及复印件;( 2)参加厦门市初中升学录取的考生须提供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的考生须提供转学证明和转学前原学校的学籍卡;( 3)社会实践登记表;( 4)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描述;( 5)在初中就学 4 年以上(含 4 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 6) 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附注监护对象)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 7)到区招生考试机构 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 的 应届考生还应持应届生证明
10、。 往届生须提交前述材料中的除第( 2)项之外的其他材料,还应提交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原件及 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 鉴定材料 。 3、 本市 学 籍 借读 生确需在借读校借考的,应 持完整借读手续, 经学籍校和借读校同意,报两校所属区招生考试机构 审核, 并 将审核通过的名单 报市招办备案。 4、报名点应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 于考生报名时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 ,符合条件者方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高考 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 应 打印中招考 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天内张榜公示考生名单 ,天后向
11、区招生考试机构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再由区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市招办。 (六) 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7 行通知。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 )招生计划 详见厦门市 2012 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 2012 年 继续实 行部分省一级达标校普通生招生计划的35%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校的做法,这类学生称为定向生。 (二 )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招生。 2、 一级达标高中择校生 (含中外合作班 )、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厦门二中、英才学校、康桥中学、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厦门一中、双十中学
12、面向思明 /湖里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集美中学、外国语学校面向集美 /海沧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面向同安 /翔安片区公办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 4、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翔安一中 和 松柏中学 每校另向其所在片区之外的两个片区招收20 名普通生。 5、厦门十中、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和启悟中学每校另向思明 /湖里片区招收 100 名普 通生。 6、 厦门二中招收足球体育班学生 30 名,其中 25 名为本校初中足球体育班免试直升,其余 5 名面向全市招生 。 7、 根据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方案, 科技中学 提前 招收8 “ 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高中创新实验班” 80
13、人 ,其中本校直升 20 人。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及填报条件 志愿共设 4 个批次 34 个。考生根据招生范围和填报条件选报志愿,其中应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志愿。 1、第一批次,设 10 个志愿。 ( 1)志愿类别 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含厦门六中 的艺术特长生 、同安一中 的艺体特长生 、 厦门二中的 足球 特长生 ) ;厦 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同安一中等五校的定向生;五年制高职;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2)填报条件 省一级达标高中普通生(含厦门六中、同安一中、 厦门二中的特长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
14、等九科 (以下简称为“语文等九科” )全部为 C 级以上(含 C 级) 且这九科中至少 四 科达到 A 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定向生:符合省一级达标校普通生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本市公办学校应届考 生。填报定向生应先填报同一所学校的普通生。 报名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定向生填报资格,于9 2012年 2月 16日至 18日 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 区 、 市 招生考试机构。 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除外):语文等九科至少 四 科达到 C级 (含 C级 ),综合
15、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 2 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其中师范类专业应为持有本市户籍的非跨片区考生,要求面试的专业应经面试合格 (面试比例为 1: 1.5)。 艺术类、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 素养 2 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2、第二 批次,设 8 个志愿。 ( 1)志愿类别 省一级达标高中择校生;双十中学、集美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外国语学校、厦门一中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 ( 2)填报条件 语文等九科至少四科达到 A级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
16、个维度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 3、 第三批次,设 8 个志愿。 ( 1)志愿类别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含国祺中学特长生);民办普高(含康桥中学特长生);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 在厦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第一批次剩余指标;在厦省级重点中等10 职业学校。 ( 2)填报条件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含国祺中学特长生): 语文等九科至少 四 科达到 B级以上 (含 B 级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 2 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民办普高(含康桥中学特长生):语文等九科至少 四科达到 C 级 (含 C级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均合格;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 2 个维度均达合格以上(含合格)。 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和在厦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填报条件同第一批次。 在厦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4、 第四批次,设 8 个志愿。 ( 1)志愿类别: 在厦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第三批次剩余指标;本市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职业学校。 ( 2)填报条件:参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 (二)志愿填报程序 1、考生于规定时间从市招办网站( )下载志愿校验程序,录入志愿; 2、志愿校验程序对考生所填志愿批次的正确性及是否至少填报两个中等职业学校 专业志愿进行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