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第七章第一节自然美的综合形态的一般特征(节选)第七章 第一节 自然美的综合形态的一般特征在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着自然美的综合形态。也就是说,不同的美的自然事物往往由于一定的联系和关系而综合存在。在自然美的综合形态中,不同的美的自然事物或相互映衬、或相互对比而显得更美,其综合形态的整体也非常之美。这是自然美综合形态的首要特征。传为唐代王维所撰的山水论曾说:“山藉树而为衣,树藉山而为骨。树不可繁,要见山之秀丽;山不可乱,须显树之精神。”这就是说,在现实中,美的山与美的树往往处在一定的联系和关系中,山因树而愈见“秀丽”,树因山而愈显“精神”。所以王维主张,在绘画中不可不重视自然美的这种综合的存在形态。宋人郭熙又曾说:“山以水为血脉,以草木为毛发,以烟云为神彩。故山得水而活,得草木而华,得烟云而秀媚。”这又说明,在现实中,美的山往往与美的水、美的草木、美的烟云等等构成活生生的综合形态的自然美,而山、水、草木和烟云的美往往在这综合形态中有如珠联璧合,相映生辉。不仅美的山、水、草木、烟云可以构成自然美的综合形态,而且自然界各种各样的美的事物往往相互关联而综合存在,呈现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