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由法人签署授权书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自觉承担建设工程终身责任。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持证上岗并履职到位,如不到位,愿意接受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 、 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 号) 、 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 号) 、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