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一、49 号令的职责范围二、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三、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范围四、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五. 需要职业健康监护的因素界定六. 需要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七、职业健康检查的种类和特点八、职业健康监护内容在防治法、47 号令和49 号令中的比较九、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程序十、职业健康监护的检查方法十一、对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监管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十二、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一、49号令的职责范围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围绕着国家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而制定。凡是不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责范围的,在本办法中没有做出规定即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资质认定、管理和处罚等。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第3款)职业健康监护 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