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砌体结构抗震性能砌体房屋的震害砌体结构房屋概念设计砌体房屋的分析方法墙体抗震承载力与变形性能墙体抗震试验方法 大量震害表明传统的砌体结构抗震性能较差: 1923年日本关东大地震,东京约有砖石结构房屋7000栋,几乎全部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1948年原苏联阿什哈巴德地震,砖石结构房屋的破坏和倒塌率达到70%-80%。 1976年唐山地震,对烈度为10度、11度区的123栋2-8层砖混结构房屋调查,倒塌率为63.2%,严重破坏为23.6%,尚能修复使用的4.2%,实际破坏率达95.8%。 抗震性能差的原因: 1、刚度大、自重大,地震作用也大; 2、砌体材料质脆,抗剪、抗拉、抗弯强度低,地震作用下极易出现裂缝; 3、受施工质量的影响较大;如砂浆不饱满,易出现裂缝,减弱抗震性能。 1 砌体房屋的震害1)全部倒塌 房屋整体性好,而底层强度不足时;房屋整体性不好,而上层墙体过于弱时;2)上部倒塌 房屋上层自重大,刚度差;上层砌体强度过弱,整体性差时;3)局部倒塌 个别部位的整体性特别差,纵墙与横墙间联系不好,平面或立面有显著的局部突出,抗震缝处理不当等; 外纵墙全部脱开横墙而坍塌是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