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1 年版语文课程标准第三学段目标解读主讲人 罗正会一、课程性质l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二、课程基本理念l (一)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l (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l (三)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l (四)努力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三、课程设计思路l 1 、课程标准在“ 总目标” 之下,按1 2年级、3 4 年级、5 6 年级、7 9 年级四个学段,分别提出“ 学段目标与内容”,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各个学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三、课程设计思路l 2 、学段目标与内容从“ 识字与写字” 、“ 阅读” 、“ 写作” (第一学段为“ 写话” ,第二、第三学段为“ 习作” )“ 口语交际” 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 综合性学习” 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内部诸多方面的联系,加强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全面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