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的法律地位界定(一)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的法律地位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教师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位置。 从广义上,教师的法律地位包含了教师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职业声望等方面的内容。 从狭义上,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指的是教师的职业性质和身份特征。(二)教师法律地位的类型 1.公务员 作为公务员的教师适用公务员法的权利义务、福利待遇及奖惩等规定。教师职位保障程度较高。 2.雇员 教师由学校学校聘任,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学校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由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3公务雇员 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任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教师与政府是平等的雇佣合同关系。(三)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演变 1.1949年1986年:将教师纳入国家干部队伍。教师与政府之间直接构成了一种隶属型内部行政关系。 2.1986年1993年:教师从国家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但没有纳入到国家公务员系统。 3.1993年至今:“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聘任制 。二、教师的权利案例衡水二中女教师怀孕指标审批条件: 第一结婚后的女教师未经学校同意而怀孕的,扣罚半年奖金,罚款10000元 第二新婚女教师的怀孕指标要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