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 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第四节 几类不可诉行为 q 复习思考题 第五节 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受案概述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及其法律意义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 三、法律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一)列举式 (二)概括式 (三)折中式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及其法律意义(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涵义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或者说是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意义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法律意义v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标志着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可得性v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诉诸法院的可能性v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影响着当事人资格的确定v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制约着管辖、证据、程序以及判决等规定二、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一)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状况(二)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三)公民权利意识和主体性意识发展的程度(四)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