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第一节 辨认的概念、任务和种类v第二节 辨认的规则、程序和方法v第三节 辨认结果的分析评断第一节 辨认的概念、任务和种类一、概念v 辨认(侦查辨认):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证人、被害人及其他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及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尸体或场所进行的识别指认活动。v 注意:是一种与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密切相关的侦查措施,是询问的一种特殊形式。v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修正版)第246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v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科学依据v 1、辨认客体的特定性v 2、辨认客体的稳定性(即可知性)二、辨认的任务v 1、查找犯罪现场v 2、认定或排除嫌疑人v 3、查明无名尸体、碎尸的身源v 4、查明现场遗留物的来源、出处v 5、查明某物品是否是本案的赃物v 正确运用辨认措施,对于尽快确定和缩小侦查范围,获取和扩大案件线索,及时查获犯罪分子破案具有重要意义。三、 辨认的种类v 分类依据:v 辨认主体、辨认对象、辨认形式、辨认方法(一)依据辨认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