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 本章着重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和纠纷的解决。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七、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订立八、合同的违约责任四、合同的效力九、买卖合同五、合同的履行十、 合同的担保1 一、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叫契约、合约、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二)合同的基本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2、合同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合同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 4、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二、调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经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包括:l 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