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职业暴露的机会不断增加。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预防和控制在工作中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前 言n 本预案所称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适用范围为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前 言一、目的 有效预防和控制工作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发生,确保职业暴露后能及时得到恰当的处置和防护药品,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二、预防(一)工作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规范预防原则,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的病原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二)工作人员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二、预防 1、必须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操作,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