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旅游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天津隆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乙方的基本条件及服务内容1、乙方须具备提供相关专业旅游服务能力,提供旅游路线方案、旅游期间的住宿、饮食等服务。提供旅游服务的人员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2、服务内容为: 旅游服务 业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由乙方在_ 2016 _年_9 _月_26 _日至_2016 _年
2、_10 _月_ 3 _日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3 个。分别是_珠海_、_广州_、_深圳_。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宿,每天食宿费用在_5000_元标准内。第四条 导游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随团服务_景点讲解_。第五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乙方为甲方提供交通工具。_飞机_、_大巴_、_等交通工具都由乙方联系、提供,并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第六条 合作项目中若有其他具体事项,可另签协议进一步予以明确。二、甲方义务1、指派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其他有效的支持
3、。3、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2三、乙方义务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旅游要求,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提供相关优质旅游服务。2、乙方在旅游服务业务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欺诈、胁迫、伪造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声誉。3、乙方需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在业务结束后 30 日内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4、乙方在旅游服务工作结束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文档:1)旅游人员登记表;2)旅游内容详细说明资料,含旅游策划书、具体旅游服务内容等。5、乙方应确保甲方参游人员的人生安全。四、付款/结算方式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旅游服务费合计人民币_194304 元(大
4、写:壹拾玖万肆仟 叁佰零肆元整) 。五、合同期限与终止、解除1、合同有效期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 日。2、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六、违约责任1、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符合税法规定,因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2、乙方延迟向甲方提供旅游服务资料或增值税发票的,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各赔偿 200 元/天的违约金。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3七、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天津隆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年 月 日 2016 年 9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