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管理建设指南解读 根据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我部印发了关于在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 为指导重症医学科的设置和管理,推动重症医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专科医疗服务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重症医学科。 卫生部2009年2月颁布本指南 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人员 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