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安全教育高空抛物造成的严重后果!2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建筑上空的痛”。在工地“陋习排行榜”中,它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为百日女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而扼腕的同时,一个有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3高空抛物事件的三个典型案例 烟灰缸案 2000 年5 月10 日夜,市民郝某路过学田湾正街65 和67 号楼下时,一只从天而降的烟灰缸将其当场砸昏。 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24 户居民中的22户共同分担16 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点评:有嫌疑,一起担责4 瓷片案 2007 年1 月,一名女士抱着女婴经过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一幢楼下时,一块由高空抛落的瓷片打中毛太太怀中的女婴。事后,受害方以共同危险行为为由,将该幢楼18 户人家告上法院,索赔5 万多元。 玻璃案 2006 年5 月31 日晚,深圳向南小学学生小宇经过一幢名叫“好来居”的高层居民楼时,被楼上掉下的一块方形玻璃砸死。小宇的父母遂将好来居二层以上73 家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