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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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1 一、名词解释: 1、 刑法的溯及力 : 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2、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3、 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4、 意外事件 :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出于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5、 主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

2、活动或 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 继续犯 :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后,其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7、 防卫过当: 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8、 拘役 :拘役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关押并实行教育改造的刑法方法。 9、 罚金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法方法。 10、 立功: 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 破其他案件等行为。 11、 追诉时效

3、 : 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 12、 分裂国家罪 : 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13、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颠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14、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15、 保险诈骗罪 : 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反保险法规定,用虚构事实 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16、 诬告

4、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17、 抢夺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行为。 18、 医疗事故罪: 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 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经责令其说明来源,而其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 20、 徇私枉法罪: 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出 于私情,估计违背事实和法律,在刑事追诉或者刑事审判活动中估计违背实施或者法律作枉法决定或者裁判的

5、行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21、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所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2 种应有的、体现国家对行为人否定的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 22、 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的、行为人具备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3、 法律认识错误 : 是指行为人在有 意识地实施某一行为时,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或者法律上的后果有误解 。 24、 犯罪预备: 是指

6、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创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5、 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是指 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6、 连续犯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27、 避险过当: 是指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28、 特殊 预防: 是指预防犯罪对象的特定性,即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他们不再犯罪。这里所说的不再犯罪,包括了主动不再犯罪和被动不再犯罪两种情况

7、。 29、 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30、 赦免 : 指国家对于犯罪人宣告免于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刑罚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法律制度。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 31、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2、 伪造货币罪: 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仿造货币的式样,制造假币的行为。 33、 假冒注册商标罪: 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8、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34、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5、 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6、 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建立夫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 37、 窝藏、 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之提供隐藏的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以作假证明的方式掩盖其罪行的行为。 38、 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 39、

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 : 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40、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41、 广义刑法 : 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 罚的法律规范的综合,包括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等。 42、 基本的犯罪构成 : 是指刑法分则性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规定的犯罪构成。 43、 身份犯: 在刑法理论上,通常将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者刑法加重减轻根据的刑法专业参考答案

10、,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3 犯罪称为身份犯。身份犯可以分为纯正的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 44、 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45、 事实认识错误 : 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 46、 犯罪既遂 : 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 ,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47、 必要的共同犯罪 : 简称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 48、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

11、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49、 量刑情节 : 是指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刑法轻重或者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事实情况。 50、 罪状: 是指刑法分则的具体犯罪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51、 间谍罪: 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5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罪: 是指故意以防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具有广泛杀伤力和破坏性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53、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是指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数量较大的伪造的空白信用卡,非法持有数额较大的他人的信用卡,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或者出

12、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 54、 偷逃税罪 : 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进行虚假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情节 严重的行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10%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55、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是指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

13、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56、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诈骗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57、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经常打骂、冻饿、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超体力劳动等方式,从肉体上或精神 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58、 招摇撞骗罪 : 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59、 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为首策划、组织和控制多人进行卖淫 。 60、 私放在押人员罪: 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二、 简答题 1、 根据刑法第 13条规

14、定,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 13 条的规定,犯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 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所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刑法所保护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4 的社会关系造成损害的特性。某种行为虽然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由此可见,只有具备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 刑事违法性:犯罪是一种违法行为,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违法行为,而是刑事违法行为即触犯刑法的行为。违法并不都是犯罪,只有违反刑法的才构成犯罪。 应受

15、刑法惩罚性:任何人违反法律,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犯罪行为应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犯罪是刑法的前提,刑法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2、 我国刑法中的因 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在有危害结果发生时,要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必须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否则行为人不具有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但是查明因果关系并不等于决绝了刑事责任的全部,不能靠因果关系理论本身直接解决刑事责任的归属问题。 刑法因果关系只是构成客观方面的一个选择要件,查明刑法因果关系仅仅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客观基础。而确立了行为人对特定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并不等于解决了其刑事责任问题。要使行为人对危害

16、结果负刑事责任,还必须具备主观基础,即行为人主观上 具备犯罪故意或过失。否则,即使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构成犯罪。 认为因果关系成立就负刑事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客观归错的观点。因而,不能将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混为一谈。 3、 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新方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我国把刑事责任年龄大致分为四个年龄阶段: 完全不负责任年龄阶段 不满 14 周岁时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该阶段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阶段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

17、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 8 种估计犯罪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负刑事责任。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 16 周岁时无安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简述教唆犯的成立条件 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用各种方法,唆使他人 去实行某一具体犯罪。 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被教唆者产生犯罪故意,进而实施犯

18、罪,并且希望或放任教唆行为所产生的结果。 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5、 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5 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 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两者有以下区别: ( 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既可能是

19、人的不法侵害,也可能是来自于自然灾害,还可能是动物的或者人的生理疾患。 ( 2)行为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不针对第三者;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对象则必须是第三者,是合法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 ( 3)行为的限制不同。正当防卫行为的实施是出于必要,即使能够用其他方法避免不法侵害,也允许进行正当防卫;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则出于迫 不得已,除了避险之外别无其他选择。 ( 4)行为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既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对第三者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则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 5)主体的限定不同。正当防卫是每个公

20、民的法定权利,是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时的法定义务;紧急避险则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6、 简述想象竞合犯的成立条件和处断原则 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想象竞合犯的成立条件: 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至于这一 犯罪是基于故意还是过失,则视情况而定。 这一行为同时触犯数罪名。所谓数罪名,是指一行为在外观上或形式上同时符合数个犯罪的特征。 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认为,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按照一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名中较重之罪处罚。 7、 简述累犯的构成条件 所谓累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

21、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的罪犯。 我所刑法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其构成条件不同。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 65 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 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其构成条件: 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5 年之内。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刑法第 66 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法处罚,刑罚执行完毕后者得到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特别

22、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6 2)、前罪 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特别累犯。 8、 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和特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冲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

23、冲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 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 5 万元以上的行为。 3)、本罪的主题是一般主体,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而故意为之,且一般具有盈利的目的。 9、 简述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 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

24、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10、 简述侵犯著作权的特征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版、制作、出售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最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以及国家的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我国著作权法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本罪的书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11、 简述估计杀人罪的特征简述故意杀人罪的特征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

25、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本罪的对象是有生命的人。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行为的形态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3)、本罪的主题是一般主体,凡已满 14 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12、 简述遗弃罪的特征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拒绝扶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7 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

26、体是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而且有扶养能力的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13、 简述侵占罪的特征 侵占罪,是指以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及遗忘物、埋藏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

27、交出的行为。 3)、本罪的主题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4、 简述妨碍公务罪的特征简述妨害公务罪的特征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的公务活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上述机关的工作人员。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暴力或者

28、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即使未使用暴力、威胁方 法,也构成犯罪。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予以阻碍。 15、 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 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物。 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联系密切,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

29、承担者,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形式。一般而言,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 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则未必。 2)、所有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对象。 3)、犯罪对象并非在任何犯罪中都是受到损害,而任何犯罪都危害客体。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而犯罪对象则不是。 5)、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一般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8 权、财产所有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而抽象的差别。

30、16、 简述不作为的条件 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 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构成刑法中的不作为,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 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 行为人有履行某种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行为人虽然具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但由于某种客观原因而不具有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这是区别作为与不作为的外在根本标志。 17、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精神障碍人刑事责任 能力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

31、 18 条专门规定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我国精神障碍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以下三类: 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任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 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包括以下两类: 精神正常时期的“间歇性精神病人” 大多数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 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 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8、 简述单位犯罪处罚的基本原则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

32、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意味着单位犯罪的存在范围具有法定刑,即并非所有的犯罪都可由单位构成,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单位才能成为主体并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 31 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是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的规定 。 根据这一规定,对单位犯罪,我国刑法原则上实行双罚制,即同时处罚犯罪的单位和该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但是,如果刑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即规定只处罚单位或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的,则依该规定实行单罚制。 19、 如何

33、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对危害结果的认识程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行为人仅仅是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认识程度相对较低;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则是明知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认识程度相对较高。 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所持的心理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 结果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9 的发生不仅不存在希望的心理,而且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危害结果的发生时违背行为人本意的;间接故意的行为人虽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却放任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违背行为人的本意。 有无采取避免措施不同。在过于自信的过失的情况

34、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排斥、否定的态度,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主观意愿的,因此,在紧要关头行为人往往采取一定的措施尽力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而在间接故意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漠不关心的态度,因此不会采取积极的避免措施来防止危害结果 的发生。 有无一定的条件和依据不同。在过于自信的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能够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有一定的条件和根据的;而在间接故意下,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放任无任何条件和依据,而纯粹是出于一种侥幸。 承担的刑事责任轻重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过失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的恶性较小,因为处罚发也相应较轻;而间接故意构成的故意犯罪,行为人

35、在主观上的恶性较大,因而对其处罚也相应较重。 20、 简述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结果加重犯,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 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 结果加重犯的特征是: 1 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也即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 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 行为人对于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

36、 对结果加重犯应当按照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加重法定刑处罚。 21、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 的规定 数罪并罚,是指法院对同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一 数罪并罚的原则: 我国刑法第 69 条的规定,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的折衷原则。 1 判决宣告的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并罚。 2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种有一个或者数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并罚,只执行一个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不再执行其他刑罚。 3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一般采用并科原则并罚,但对某些

37、情形也 采取吸收原则。 二 适用数罪并罚的几种情况 1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裁量刑罚,然后按照刑法第 69 条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按照刑法第 70 条的规定,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根据刑法第 69 条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所决定的刑期之内。 3 判决宣告之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按 照刑法第 71刑法专业参考答案,以前同学整理有错误及时改正 10 条的规定

38、,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法,根据刑法第 69 条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22、 简述劫持航空罪的特征 劫持航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 本罪的客体是航空器运输安全。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暴力主要指行为人为了使驾驶人员将航空器飞往其制定的地方,而对机组人员或其他人员实施殴打、伤害等强力打击。胁迫是指对机组人员以将其实施暴力、爆炸扥相威胁 。其他方法是指为达到挟制目的采用的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 3 本罪的主题是一般客体。 4 本罪的主观

39、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的目的一般是利用所劫持的航空器使自己转移到某个国家或者地区,而不是非法占有该航空器。 23、 简述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特征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 5 万元以上的行为。 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 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 5 万元以上的行为; (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一般具有非

40、法牟利的目的。 24、 简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破坏市场秩序,也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3)本罪的主 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 本罪 (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5、 如何区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从理论上应重点把握两个方面: 1)、从犯罪的客体上看,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故意杀人罪则是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 2)、从主观方面看,两罪虽然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重大区别。在故意伤害罪中,行为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结果,并且 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而在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6、 简述挪用资金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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