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解读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税务局2019年3月谢谢您的观赏2019-6-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28 号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6月6日一、制定背景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由于企业支出种类多样、形式各异,为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税前扣除的范围、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是,在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方面,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执行。 这些规定虽可解决一些日常管理问题,但较为分散,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容易产生认识分歧,带来执行争议。随着税收管理要求的提高,尤其是发票管理的日益信息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