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讲解一、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7 43 号、总局公告2017 年第23 号注:注:44月月2525日日77项减税政策项减税政策 5050万提高到万提高到100100万万(2018-2020(2018-2020年年)一、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基本规定u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u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