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2.3-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凡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各种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各类机械操作工及其它工种在操作各类机具时应严格遵守所操作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2、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和民工等),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酒后操作。3、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本工种独立操作,非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施工。4、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牢帽带。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操作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件宝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