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培训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All rights reserved目录 n 抹灰工程 n 涂饰工程 n 门窗工程 n 护栏和扶手安装工程 n 骨架隔墙工程 抹灰工程 n 一、一般规定 1、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2、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一般为钢板网,每侧宽度不小于 100mm)。 3、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5、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抹灰工程 n 二、检验批的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