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设计基本理论1.1.1什么是建筑及建筑设计 建筑是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是人们为了满足社会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质技术手段,并运用一定的科学规律、风水理念和美学法则创造的人工环境。如图11所示。1.1.2建筑的常用分类一、按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是指人们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别墅、公寓、宿舍等。公共建筑:指供人们除居家外进行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如学校、医院、公园、酒店、展馆、演出场所等。二、按建筑物楼层数分类建筑物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底层建筑,四层至六层为多层建筑,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建筑。按高度可分为不大于24M者为单层或多层建筑,大于24M为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为超高层建筑。1.1.3建筑的基本要素建筑物构成的基本要素可分为:建筑功能、物质技术条件和建筑形象。1、“建筑功能”通常是指建筑的功能与空间2、“空间”是在功能分区时通过对单一空间、多重空间、以及建筑空间进行分析,从而更好的设计功能分区。 二、物质技术物质技术是建筑房屋的手段,包括建筑材料技术、结构技术、施工技术、设备技术等。 三、建筑形象构成建筑形象的因素有建筑的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