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球团安全规程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烧结球团生产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烧结球团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烧结球团厂(车间、下同)的设计、施工安装、生产、维修和管理。1.3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其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4现有企业的所有设施,不符合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技术改造或大、中修时予以解决。在问题解决以前,应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1.5厂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制。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和班组长,分别对本厂、本车间、本工段和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和业务部门对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和劳动卫生负责。1.6厂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及时解决。1.7对新入厂的职工的代培实习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的培训,取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