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建筑电气线路的敷设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在工程完工后,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备好质量保证资料,保证交付使用的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 电能的输送需要传输导线,导线的布置和固定称为配线或敷设。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要求、用电设备的分布及环境特征等的不同,其敷设或配线方式也有所不同。 1.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不小于5M;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2.线路按最短路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叠。 3.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 4.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65 时,采取隔热措施;位处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 5.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电气线路敷设一般规定: 6.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 7.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