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为给师生创造安全、健康的科研实验环境,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省部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责任书。一、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科研实验室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二、具体责任1.科研团队负责人为科研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研团队实验室管理人员为实验室安全具体责任人。2.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完善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上墙,各种警示标识明确;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与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所属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确保科研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符合需求,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科研实验室化学试剂和药品、放射性物品管理科学、规范,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申领、存放、使用科学,台帐登记完善、有专人管理。5.实验动物的管理符合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6.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操作规程摆放位置醒目,并保证安全使用。7.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科研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