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管理与核算一、行政单位收入概述 行政单位的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的收入是非偿还性资金,可以用于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行政单位取得的需要偿还的资金,应当作为负债处理,而不能作为单位的收入处理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二、预算拨款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预算拨款资金,是指行政单位依照经费领拨关系,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规定的手续,向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请领的经费。如有所属机构和单位,还应就请领的经费按规定拨付给其所属机构和单位,这就是行政单位的领拨关系。、预算拨款资金的管理 预算拨款的方式: 一种是传统的经费拨款方式,一种是目前处于探索试行阶段的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预算拨款的依据:按“款”分项编制“经费拨款申请单”,报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核定,作为领拨经费的依据。 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收到所属单位的“季度与月度用款计划”后,应根据工作计划进度以及单位资金结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