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度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安顺市“十三五 ”科技发展规划的 阶段目标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 201732 号)精神,为开展好 2018 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特制定2018 年度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指导思想本指南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聚焦我市军民融合、全域旅游、特色山地农业、大数据+、大扶贫等重点领域,引导和培育我市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安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
2、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强企业产学研科技合作能力的提升;加快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市产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实现产业的提档升级;加大先进技术、先进成果的推广转化力度,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我市产业整体科学技术进步。二、适用范围安顺市科技计划是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安顺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计划。本项目指南适用于安顺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 2 -三、支持方式市级科技(知识产权)计划立项的项目通过前资助、后补助、非资助三类方式给予支持。前资助,是指在立项项目实施的起始阶段
3、或过程中,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研究开发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后补助,是指立项项目先进入项目库,待项目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经项目经费支出审计确认并通过验收后,再给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的经费补助。非资助,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的立项项目。四、计划类别及支持重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18 年市级科技计划调整为工业支撑、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大专项预研究、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和人才团队建设、知识产权等八大类。重点优先支持安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项目;重点优先支持以国家、省和市级等的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主
4、体申报的项目。(一)工业支撑计划1.以军民融合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围绕以航空为主的装备制造业的科技需求,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军民两用无人机、民用飞机发动机、教练机、中小型燃汽轮机、飞机转包、高低压氧舱、高精密轴承、高强钛合金、铝合金、镁合金精锻- 3 -和精铸材料产业化发展,以及相关产业核心技术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2.新能源技术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研究开发,重点支持电机驱动技术,电控系统技术,电池与充电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轻量化技术,安全技术开发与研究;发电系统关键组件制造技术开发与研究。3.生物医药与轻化工产业支持现代高新技术在烟
5、、酒、茶等传统产业方面的技术升级及工艺创新,生物制品、生化药物及生物技术药物的分离、提取、冻干等规模化生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4.高效节能产业支持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建材产品回收再利用技术,绿色、节能、环保建材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装备式建筑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建筑设计、建材制造、物流运输、工地施工等全程网络化运行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工厂化、工业化建房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5.大数据领域重点支持大数据分析处理、网络信息安全,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的设计研发、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等环节关于技术及产品,智能终端产品创新技术研发、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软件,基于大数据科技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模
6、块创新、成果转化、重点领域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等。- 4 -(二)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面向我市重点行业和社会服务领域,支持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学校创客服务中心、大学生孵化园、科技服务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三)重大专项预研究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研发项目的预研究。围绕以军民融合、智能装备制造、全域旅游、特色山地农业、大数据+、大扶贫等为重点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对涉及行业性关键共性技术的重点产业化龙头项目,支持其预研究课题,为培育项目成熟、争取上级科技计划支持奠定基础。(四)农业科技领域1.科技扶贫重点支持科技扶贫点的区域发展,推广新型实用技术,实
7、施新农村科技培训和提高农民素质培训、带动农户增产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科技惠民项目。2.种植、养殖技术(1)种植:高效栽培技术、设施园艺商品化生产技术、农作物节水技术集成及工程化示范研究、循环利用技术及工程化示范研究、观光农业的景观品种选配技术。(2)养殖: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生态环境修复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新产品。3.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储藏与物流(1)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标准化、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生- 5 -产技术和设备;符合绿色或有机标准的安全保鲜保质技术和设备;地方特色农产品、食品的营养价值和危害物质分析;特色轻工业等产品标准化加工技术与设备;高附加值的营养、保健
8、型或日用精深加工产品和与之配套的工程技术。(2)贮运与物流: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3)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五)社会发展领域1.大数据成果应用转化技术围绕互联网+行动计 划,推动大数据产业技术为安顺新型城镇化建设、现代服务产业服务。重点支持建设和改进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机构,支持用于整合处理管理和分析大数据的关键技术的应用与转化。推动大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整合应用研究,实施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和大数据技术转移转化、加工、展示平台及专用工具的产业化项目。支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
9、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2.医疗与卫生技术围绕互联网+行动计 划,促进医药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健康养生理念与传统产业的创新融合,培育壮大健康养生企业,积极发展中药、民族药和生物制药等创新药物的研发;加快中药材基地建设,支持新型保健品和功能- 6 -食品产业。支持卫生、计生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与转化。3.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应用围绕治水、治土等污染控制,支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生态脆弱区生态恢复重建相关技术。4.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安顺智慧旅游建设,提升旅游服务和旅游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支持智慧公安、智慧交通技术集成与应用、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化
10、城市生活环境、智能化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设。5.科技服务业(1)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动漫游戏产品创作研发及公共服务平台,旅游信息服务技术及应用,制造服务技术及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应用,电子商务关键技术及应用,网络社交信息服务技术及应用,教育信息化技术及应用,信息安全服务关键技术及应用,电子政务领域信息服务技术及应用。(2)检验、检测、计量服务关键技术。(3)气象、地震、水利、测绘、环境监测、地质勘察等专业化服务技术。6.社会公共安全重点支持防震减灾、消防、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7 -(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项目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对相
11、关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服务,发展新产业等活动。2.科技创新劵项目采取普惠方式向企业实施完成的技术交易进行补助,用于企业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或技术成果。(七)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和人才团队建设1.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建立开展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产学研效益好,取得一定研发成果,成员稳定,结构合理并能引领支撑产业加快发展的高端科技人才团队。2.科技特派员围绕安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参与“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的科技特派 员在我市辖区内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项目。(八)知识
12、产权围绕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事业单位的目标,重点支持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专利技术市场前景好的企事业单位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和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 8 -五、基本要求项目申报必须符合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为:(一)在安顺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获批的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平台。申报单位申报时填写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可与安顺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合作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二)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承担者
13、和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中介机构;(三)申报单位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四)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履历,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政府行政人员(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除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参与人;(五)项目负责人同期参与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尚有两个正在实施的市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较强。成果具有可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并有在安顺市进行应用和产业化的计划;(七)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八)根据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
14、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 9 -法规定,不受理有下列情形的项目:1.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立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项目;2.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中期评估、到期项目未结题验收情况的;3.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4.其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九)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申请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自筹经费原则上应大于申请资助资金。六、申报须知(一)2018 年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由安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简称中心)统一受理。申报材料一式 5 份,申报书及附件资料按下述要求顺序装订,并提供申报材料封面及目录。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项目将不提交专家评审。(二
15、)申报工业支撑、创新能力提升、重大专项预研究、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材料):1.申报书。按计划类别,选择填报以下申报书:(1)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含工业支撑、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项目)(2)安顺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书(3)安顺市众创空间申报书(4)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书- 10 -(5)安顺市重大专项培育预研究项目申报书2.附件。能证明申报单位、个人资质(企业必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申报特派员项目需提供科技特派员相关证明材料)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件材料。3.财务报表。申报单
16、位成立 1 年以上,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1 年,提供上月度财务报表。4.经费来源及保障性承诺书(承诺自筹经费来源,并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申报单位盖章)。5.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申报单位盖章)。(三)申报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材料):1.申报书。按计划类别,选择填报以下申报书:(1)安顺市科技创新券申请材料(附件要求:详见该材料目录)(2)安顺市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申报书(附件要求:详见该申报书目录)(四)申报时间: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7 月 30 日。(五)项目申报受理地点:安顺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安顺市西秀区东山路 9 号(安顺市科技局四楼综合办公大厅)。邮政编码:561000,邮箱:,联系电话:33345507、33234759、33221725,联系人:吴宇、郭丹、罗蘭、谯靖霞。(六)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导。(七)申报资料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