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员培训首都医科大学党委组织部2012 年10 月主要内容一、组织员的工作二、发展党员的基本工作程序三、以质量统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四、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一、组织员工作(一)组织员制度(二)组织员的基本条件(三)组织员的主要职责(四)组织员的作用(五)组织员的工作纪律(六)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的程序(七)组织员如何履行好职责(一)什么是组织员制度 组织员制度是我们党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所确定的一项独具特色的工作制度。 组织员队伍最早建立于1945年。刘少奇同志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要将发展党员的工作,委托给一些完全可靠的、在党的建设上有经验的、思想与作风都是纯正的工作人员去主持这就是我们党的组织员。” 1951年,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做出了在全国县(市)一级设立组织员的决定。但没有坚持下去。1961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定重新恢复组织员制度,并拨了专门的编制。“文化大革命”中,这一制度遭到严重破坏。1982年,中央组织部在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纪要中重申:“为了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各地应把组织员制度恢复起来,挑选一批党性强,适宜做这方面工作的同志担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