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2020年3月 政策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陕人社发20207号)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陕医保发202011号)一、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 免、减、缓、延 政策的主要特点: 一是不同参保单位类型享受政策有所不同。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大型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等减半征收。 二是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均有上限。免征政策最长不超过5个月,减征政策最长不超过3个月。考虑到减免政策执行的起始月份都是2020年2月,所以免征政策最长可以执行到6月,减征政策最长可以执行到4月。一、三项社保费减免政策: 免、减、缓、延 政策的主要特点: 三是减免政策只针对单位缴费部分。此次出台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因此,只对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减免,个人缴费部分则不适用。在减免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要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 四是减免政策可以叠加缓缴政策。陕人社发7号文明确了申请条件和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