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光处方原则验配处方的一般性原则 MPMVA (减少调节) 双眼平衡 根据眼位情况调整 根据生理性远视和弱视进行调整 主视眼优先矫正的原则 根据年龄、职业、个人爱好及个人对视力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调整 排除原发或并发眼病( 一) 远视眼的配镜原则1 、MPMVA 。2 、保留生理性远视。3 、远视伴外影斜,适当减低度数;伴有内隐斜,足矫。4 、假性近视,充分麻痹睫状肌。5 、无症状的轻度远视可不配镜,有视觉疲劳症状应进 行矫正。6 、远视应常戴镜,避免调节紧张和视疲劳。排除原发(二)近视眼的配镜原则 1 、假性近视无需配镜。2 、真性近视切忌过矫。3 、双眼平衡,主视眼清晰。4 、高度近视分批矫正。5 、近视合并老视,多焦或双光。6 、高度近视高折镜片、小镜框。(三)散光眼的配镜原则1 、低度散光如不影响视力,可不矫正。2 、13D 散光,以患者能接受的量来确定。3 、高度散光,球柱等值规则。4 、逆规或斜轴散光,应需全矫。5 、不规则散光,角膜接触镜。6 、原镜散光轴位与现在正确散光轴位的改变。混合散光的配镜原则 混合散光的等效球镜度可能为正、为零或为负,在进行处方的时候要区别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