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 理 规 定杨建荣. 本规定共分八章、100 条。 一、总 则(1-6 ) 二、 营许可 (7-33 ) 三、客运车辆管理(34-43 ) 四、客运经营管理(44-64 ) 五、客运站经营(65-75 ) 六、监督检查(76-83 ) 七、法律责任(84-96 ) 八、附 则(97-100 ).规定适用的范围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道路客运经营 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 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 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二类客运班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