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症医学 -挑战与机遇 2 卫生部文件卫医政发20099号 ?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3 ? 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代码:“28” ? 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卫生部文件卫医政发20099号 4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原已设置的综合重症加强治疗科(病房、室)(ICU)应重新申请“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并更改原科室名称为重症医学科。目前设置在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相关科室内的与本科重症患者治疗有关的病房,如内或外科重症加强治疗科(内科或外科ICU)、心血管重症监护病房(CCU)、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等可以保留,中文名称统一为XX科重症监护病房(室),继续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其医师执业范围不变。 卫生部文件卫医政发20099号 5 ?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