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班中途外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工作透明度,现就员工在班中途外出办理公事管理问题,特制定如下制度。1、公司员工上班后,因工作需要,需离开工作场所办理公务的,或因特殊情况可能迟到或早退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2、上班中途外出办理公务如影响下班电子考勤的,必须和办公室对接,自己填写中途外出办事登记簿,说明外出办理公务事项所需时间,以便考核上班时间的完整性。经批准,出现不能按时考勤的主动到办公室登记在册。3、部门负责人上班后,外出办理公务需半天以上时间的,须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并告知办公室。4、办公室每月统计考勤情况,并自行登记在册,对提前10分钟下班或没有下班电子记载的,要和公司员工上班中途外出办事登记簿校对,凡登记簿没记录的,作为早退处理。5、工程建筑、置业、资产经营等公司人员直接到工地、经营现场上班的,现场电子考勤视同集团考勤。6、子公司(部门)人员未经批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月度考核扣部门绩效0.1分,列入年终先进集体评比;扣发当月个人绩效工资10元/次。- 1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