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毕业生有关的就业概念一、毕业、结业与肄业1.毕业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学校准予毕业的情况。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2.结业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就业,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就业手续,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已被录取的结业生,在国家政策拨款单位就业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比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低一级。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3.肄业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情况。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和学历证明。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肄业生国家不负责其办理就业手续,由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其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二、生源地一般而言,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生源地,是指入大学前常住户籍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