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工作内容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单位一、推进政务诚信工作机制建设1.建立政务诚信记录归集、共享与公开机制以政务诚信“三清单”为抓手,定期组织各有关单位参与政务诚信“三清单”编制工作培训会,指导、推动各有关单位按照规范,将单位及其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而涉及的司法判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议案提案处理、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绩效考核、投诉举报及其他问责处理等信息,分别编制目录,上报数据,纳入上海市政务诚信子平台(以下简称“政务诚信平台”)。以汇总归集的政务诚信记录为基础,构建政务诚信档案,并严格按照各有关单位确定的有效期限、公开属性和共享范围进行公开与共享。2.建立政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依托政务诚信平台,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编制、运用政务诚信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对诚实守信的单位及其公务员,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工作环节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而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单位及其公务员,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失信单位及其公务员对失信情况进行书面说明、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