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方案依据 发布的招标文件, 项目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控制和指导,确定其用地范围、界址、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甘肃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1001-93) 、原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测量规范 、2007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有关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文件资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 工程状况项目 ,项目施测面积约 6508 亩,施工工期为 20 天。该项目测区面积较大,施工工期较短。二、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城镇地籍调查规
2、程(TD1001-93)。3,城市测量规范。4,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三、 勘测定界工作情况:1 工作底图的准备1.1 工作底图是用于进行勘测定界及编绘勘测定界图的基础图件。1.2 工作底图应是地籍图、地形图、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3 工作底图的比例尺不小于 1:2000 大型工程工作底图比例尺不小于 1:10000。1.4 工作底图的现状不能满足勘测定界工作要求时应对界址线附近和界址范围内的地形地物进行修测或补测。2 权属界线的调绘2.1 查阅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及土地登记的有关资料,并将用地范围内的权属界线、行政界线转绘到工作底图上。2.2 其它土地权属界线的确认需要在当
3、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下,由相关权属单位有关人员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要求共同到现场指界,并将权属界线测绘到工作底图上。3.1 土地利用类型及土地利用类型界线的调绘依据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利用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形图上的有关土地利用类型界线,通过现场调查及实地判读,将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的各土地利用类型界线测绘或转绘在工作底图上,并标注三级土地利用类型编号。同时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核实,与实地不一致的,按变更地籍调查的有关规定处理。3.2 平面控制测量3.2.1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统。3
4、.2.2 勘测定界首级平面控制网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 首级平面控制网等级要求控制区面积(km2)10 5-10 5 0.1首级控制等级四等以上控制网一级小三角(边)网或一级导线网二级小三角(边)网或二级导线网图根导线3.2.3 若首级控制网点密度不能满足土地勘测定界,应在首级控制点的基础上布设一级或两级加密控制点。加密控制测量应优先采用导线网、三角网形式加密控制网,也可用单一附合导线,插点仅限于个别地点使用。3.2.4 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测量作业及精度的基本技术要求,遵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等4 界址点的放样及界标的埋设4.1 实地拨放
5、界标的位置实地拨放界标的位置一般有两种方法.坐标法放样。根据初步设计图或规划用地范围图,图上拟定界标位置,并图解获得拟用地界址点坐标,或利用工程总平面布置图给定的拟用地界址点坐标。利用控制点(或明显地物点)坐标和拟用地界址点坐标计算放样数据(反算边长、方位角),利用拟用地界址点邻近控制点(或明显地物点)采用极坐标法放样界标位置。关系距离法放样。根据初步设计图或规划用地范围图或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图上拟定界标位置,并在图上量出界址点与邻近现有地物的边长(三条以上),或利用给定的拟用地边界与现有地物的距离夹角等。在实地采用边交会、边角交会等方法放样界标位置。4.2 如果项目用地范围行政隶属不同,应在
6、用地界线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的行政界线交点上加设界标。基本农田界线与用地界线的交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分界线同用地界线的交点应加设界标。4.3 界标之间的距离,直线最长为 150 米,明显转折点应设置界标。4.4 界标类型主要有:混凝土界标、带帽钢钉界标及喷漆界标。(各类界标应用范围参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4.5 界址点编号原则上应以用地范围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统一编号。铁路、公路等线型工程的界址点编号可以采用里程+里程尾数编号。4.6 土地权属界线、行政界线与用地范围线的交叉界址点编号应冠以字母表示:S 表示与省界的交点;E 表示与地区(市)界的交点;A 表示与县
7、界的交点;X 表示与乡(镇)界的交点;C 表示与村界的交点;Z 表示与村民小组界的交点。4.7 界标位置在实地确定后,有条件的地区应在现场测记“界址点点之记”。线型工程的“界址点点之记”可一公里做一至二对点之记,但明显的拐点应做点之记。4.8 若界址点在河沟池塘水域中,界标可埋设在岸边,待有条件时再补设界标。5 界址点测量5.1 为检核界址放样的可靠性及界址坐标的精度,在界标放样埋设后,须用解析法进行界址点测量。5.2 界址测量一般采用极坐标法,须在已知控制点上设站。仪器对中中误差不得超过3mm,距离测量可用电磁波测距仪或钢尺,使用电磁波测距仪时,距离一般不超过 200m,个别放宽至 300m
8、,使用钢尺测量时一般不得超过 2 尺段。相邻测站至少应检测一界址点。5.3 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相邻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应控制在5cm范围内。5.4 两相邻界址点间,界址边丈量中误差控制在5cm 范围内,坐标反算距离与实地丈量距离的较差应控制在 10cm 范围内。5.5 解析法测定的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表 2 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极限。表 2 实测发界址点精度指标单位为米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界址点精度等级中误差一级 0.05二级 0.10三级 0.15一般地区界址点精度等级不低于二级;特殊困难地区界址点精度等
9、级不低于三级6 面积计算和汇总 6.1 勘测定界面积量算内容包括项目用地面积、项目用地占用基本农田面积、用地范围内原不同权属单位及不同土地利用类型面积。6.2 项目用地面积、用地内部原不同权属面积应用解析坐标计算面积。用地内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可用解析坐标或图解坐标计算面积,也可以采用几何图形法、求积仪法量算面积。6.3 在量算不同权属、不同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的基础上,分别以市(县)、乡(镇)、村(组)为单位按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面积汇总,项目用地若占用基本农田,则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内的土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外的土地分别统计汇总。6.4 利用勘测定界用地总面积控制用地范围内原不同权属单位或不同
10、土地利用类型面积之和,当其相对误差小于 1/200 时,将误差按面积比例分配。6.5 面积量算单位为 m2,取至 0.01 m2。7 勘测定界图7.1 勘测定界图是集各项地籍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和地形、地物要素为一体的区域性专业图件。勘测定界图是利用实测界址点坐标和实地调查测量的权属、土地利用类型等要素在地籍图或地形图上编绘或直接测绘。7.2 勘测定界图的主要内容包括:用地界址点和线、用地总面积;用地范围内各权属单位名称及土地利用类型代号;用地范围内各地块编号及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各权属单位的界址线、基本农田界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农用
11、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范围线、土地利用类型界线;地上物、文字注记、数学要素等。7.3 勘测定界图的比例尺不小于 1:2000,大型工程勘测定界图比例尺不小于 1:10000。7.4 勘测定界图上项目用地边界线可根据用地范围的大小用 0.3mm 红色实线表示,界址点用直径为 1mm 的圆圈表示;基本农田界线使用绿色绘制,并注明基本农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范围线使用黄色绘制;土地利用类型界线用直径 0.3mm、点间距 1.5mm 的点线表示。7.5 勘测定界图上用地范围内每个权属单位均应在适当位置注记权属单位名称和面积;每个地块均应在适当的位置注记地块编号、土地利用类型号和面积。其注记方式如:分母表示土
12、地利用类型编号,分子表示该地块的编号,右侧表示该地块的面积。7.6 勘测定界图图式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对以上两个规程未作规定的图式,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比例尺图式执行。7.7 勘测定界图的平面位置精度,界址点或明显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点位中误差及相邻平面点的间距中误差,在图上不得大于表 3 规定。表 3 勘测定界图的平面位置精度单位 mm比例尺图纸类型1:500 1:1000 1:2000薄膜图 0.8 0.6计算机绘图、蓝晒图1.2 0.87.8 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多幅图纸,应编绘图幅接合表。7.9 将用地范围展绘在比例尺不小于 1:10000 的土地
13、利用现状图,制作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大型项目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 1:50000。8 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8.1 一般规定8.1.1 成果检查、验收的制度勘测定界成果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在全面自检、互查的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施测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和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8.1.2 检查、验收中问题的登记和处理各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8.1.3 检查、验收报告书8.1.3.1 检查验收工作应在二级检查合格后由勘测定界单位的主管机关实施。8.1.3.2 二级检查和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分别写出
14、检查、验收报告。8.1.4 上交成果资料内容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图。检查验收报告。8.2 检查、验收项目及内容8.2.1 控制测量控制测量网的布设和标志埋设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观测记录和计算是否正确。各类控制点的测定方法、扩展次数及各种限差、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起算数据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平差的成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8.2.2 外业调查权属调查的内容与填写是否齐全、正确。土地面积汇总表中的土地利用类型与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是否一致。8.2.3 地籍要素测量地籍要素测量的测量方法、记录和计算是否正确。各项限差和成果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测量的要素是否齐全、准确,对有关地物的取
15、舍是否合理。8.2.4 勘测定界图绘制勘测定界图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表述内容,图廓整饰等是否符合要求。勘界要素的表述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符合要求。对有关地形要素的取舍是否合理。图面精度和图边处理是否符合要求。8.2.5 面积测算勘测定界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用地面积的测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8.2.6 变更与修测成果的检查变更与修测的方法,测量基准、测绘精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变更与修测后房地产要素编号的调整与处理是否正确。四、 安全生产制度为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所有生产活动必须遵循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车辆安
16、全管理规定 、 设备管理规定 、 成果资料保密规定 、 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等安全生产制度。尤其强调下列要求:1)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生产人员、特殊岗位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权力和义务;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检查和监督制度,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门会议,部署、检查安全生产的年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确定、布置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有关事宜,针对安全隐患作出整改决定; 3)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4)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 4 小时内由工程承担单位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上报项目部,并提出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