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四级安全责任书根据消防法、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学院的有关规定, 同志为学院四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人工作及休息场所的治安、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院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及规定。增强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学院做好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二、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坏、丢失的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三、在办公室及休息场所做到不存放现金,不存放汽油、煤油、油漆等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四、对自己所使用或保管的机械、电器等各种设备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管理,防止发生人身伤害、财产丢损等事故。五、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六、发生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不得隐瞒和延误。七、不吵架、打架、制造事端,不扰乱校园秩序,自觉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 部门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