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党建专项经费是学校党委下拨各学院党委(总支)、机关党委用于开展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是学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力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党员活动经费的规范使用,制定本办法。一、经费标准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每年初根据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总数(包括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核定,按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要求下达预算,由校党委组织部统筹。二、拨付方式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初各党委(总支)党员数,按校财务预算人均标准的50%标准下达使用计划至各党委(总支),由各党委(总支)按规定使用范围使用,按财务规定程序进行报销;另外50%的标准部分由校党委组织部按各党委(总支)开展活动情况分配使用,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申报,将开展活动使用票据由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签批报销。所有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三、使用范围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党员教育和培训;(二)购买政治理论学习读物;(三)组织党员进行党性锻炼活动、学习;(四)开展党内活动,开展党内活动的地点和内容应符合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