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总值班职责和注意事项一、 学院总值班职责:1、 按时上岗(24小时值班上岗时间为早上8时至次日8时,周假日白天上岗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晚班上岗时间为下午17时至次日8时),自觉履行安全保卫值班的各项职责要求。2、 值班期间必须开通手机,凡因手机不开通造成工作失误的,其责任由个人承担。3、 及时处理值班事宜。 接听电话,按要求及时处理上级布置的工作和向院领导汇报。 处理值班期间学院发生的各类事务,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处理有困难时,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到校处理。 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保卫部门和院领导报告,应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操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4、 加强校园巡逻工作,检查全院各系(部门)值班人员到岗和工作情况(注:总值班室备有各部门值班表、值班责任人和联系电话)。5、 做好值班登记和交接工作。6、 负责调度夜间应急值班车辆。二、 总值班注意事项:1、 24小时总值班室夜间休息地址:35号宿舍楼306室,值班室内线电话6336113(周、假日白天值班请到7101监控室签到和填写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