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值班值宿规定 为了确保学院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提高值班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岗位责任心,加强对值班、值宿及守卫人员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提高警惕,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不定时对所负责的地域、部门进行巡查。检查火源、电源、水源情况,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在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值班、值宿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擅离岗位。要按时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对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要对交班人员负责的有关工作掌握好、衔接好,同时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一旦发现问题,便于查清责任。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空岗、脱岗。对易于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按规定要定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四、维护本责任区的安全管理秩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通知保卫部门,不得酿隐成灾。发生各类案件时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保护好现场。对重、特大案件由保卫处值班人员向学院带班领导汇报。如果发生火灾须立即报告保卫处并组织初期补救;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