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办结制度范本限时办结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是指申请人到本单位办理办事服务事项时,在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承办部门应在相关规定的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 二、凡属我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办事服务事项,要在法定办理时限内予以办结。 三、在办理办事服务事项时,必须将办理时限连同相关事项告知申请人,并通过单位网站或窗口单位及时对外公开。 四、对即办事项,在申请人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即时予以办结。 五、对限时办结事项,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因法定事由,确需延时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及时按程序报批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经批准后,并在法定的时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延时办结的理由和具体时间。 七、无正当理由延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