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安全措施费征收运行流程图建设单位依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预算书单列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数额,到资金监控银行开设专项帐户,签定建设单位、监督机构、银行三方监控使用措施费用协议书和遵义市新蒲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通知书。(详见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一次性存入安全生产费用银行专户。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报批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交安全生产费用付款凭证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进度、使用计划和实际需要分阶段支取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一次性全部支取。原则上按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开工前、工程量完成20%、50%、80%时分别支取一次。安全生产费用支取和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应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应在需支取安全生产费用15日前,持下列资料经工程监理单位同意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到银行专户支取安全生产费用:(一)已支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