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财政部门管理行为,规范财政内部权力制约,确保财政干部安全和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58号令)和县财政局2017年财政检查项目计划(灵财办20173号)的要求,决定开展本系统内部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实施财政内部监督,是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以及我局年初工作计划下进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把财政监督工作融入其中,形成财政监督和财政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财政资金的动态监督。通过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廉政勤政意识,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促进财政机关自身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二、检查对象2017年度检查对象10个:(一)财政局5个:预算股、综合股、国库股、农业股、村财股。(二)乡镇财政所5个:石塘镇财政所、太平镇财政所、平山镇财政所、沙坪镇财政所、伯劳镇财政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