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165 页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 一般规定1.1 说明1.1.1 工程概况项目区位于 安吉县西苕溪沙河高禹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本治理工程起点为小山头,终点为高速公路穿浑泥港桥,全长 3560m。主要工程项目为局部河道拓浚、护岸工程、堤防工程、堤顶路、亲水步道、亲水台阶及植物防护等。二标段起点为小山头(桩号 8+358.6) ,终点为吟诗桥(桩号 10+476.5) ,全长 2117.9m,主要工程项目为河道拓浚长 999m,新建护岸长 4240m,新建堤防长 474m,原堤防加高加固长 1627m,新建下河台阶 14 处,渠道改建 100m,破坏道路修复
2、341m,穿堤涵管 1 处,穿护岸排洪渠 2 处,穿护岸涵管 1 处,拆建灌溉泵站 1 座,新建灌溉泵站 1座,新建双孔箱涵(4.0*2.0)1 处,设置堤防沉降及位移观测点 10 处。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时间为(300 日历天) ,自 2015 年 02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09 日。1.1.2 水文气象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在 12.215.6,无霜期 200226 天,年相对湿度为 81%,年日照时间 2005.5h,年辐射总量 107.6 千卡/cm2。多年平均降雨量 1480mm
3、左右,降雨大部分集中在 410 月,占年降水量 75%左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为 884mm。1.1.3 对外交通条件项目区附近有村道通过,交通便利。1.2 合同工作范围1.2.1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2、 (1)承包人应承包完成的永久工程项目包括: (2)承包人应承包完成的临时工程项目包括;临时道路、临时房屋及为施工服务的其它临时工程。1.2.2 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建设场地和施工场地的征用、租用和搬迁。第 2 页 共 165 页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年版)目录第 1 章 一般 规定1.1 工 程说明1.2 主体工程项目
4、及其工作内容1.3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1.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 工程设备1.6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1.7 进度计划的实施1.8 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1.9 验收1.10 工程量计量1.11 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1.12 工程保险1.13 工程价款支付方法第 2 章 施工临时 设施2.1 一般规定2.2 现场施工测量2.3 现场试验2.4 施工交通2.5 施工供电2.6 施工供水2.7 施工供风2.8 施工照明2.9 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2.10 砂石料场开采加工系统2.11 混凝土生产系统2.12 临时工厂设施2.13 仓库和堆、存料场2.14
5、 弃渣场2.15 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第 3 页 共 165 页2.16 计量和支付第 3 章 施工安 全措施3.1 一般规定3.2 施工安全措施3.3 应急救援措施3.4 计量和支付第 4 章 环 境保护 和水土保持4.1 一般规定4.2 施工环境保护4.3 生态环境保护4.4 水土保持4.5 环境清理4.6 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4.7 计量和支付第 5 章 施工导 流工程5.1 一般规定5.2 施工期导流控制标准5.3 截流5.4 导流建筑物施工5.5 基坑排水5.6 安全度汛和排冰凌5.7 下闸封堵和下游供水5.8 施工期临时通航5.9 质量检查和验收5.10 计量和支付第 6 章 土方
6、明挖6.1 一般规定6.2 场地清理6.3 土方开挖6.4 施工期临时排水6.5 土料场和砂砾料场开采6.6 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6.7 检查和验收6.8 计量和支付第 7 章 石方明挖7.1 一般规定7.2 钻孔与爆破7.3 石方明挖7.4 施工期临时排水7.5 堆渣场地和渣料利用7.6 石料场7.7 质量检查和验收7.8 计量和支付第 8 章 地下洞室开挖第 4 页 共 165 页8.1 一般规定8.2 施工期补充勘探8.3 地下洞室与洞群的开挖和支护8.4 钻孔与爆破8.5 开挖面的规格8.6 开挖面清理8.7 地下洞室的二次 扩挖8.8 特殊部位开挖8.9 地下照明和通风8.10
7、地下水的控制和排除8.11 地下开挖石渣的利用和弃置8.12 质量检查与验收8.13 计量和支付第 9 章 支护 工程9.1 一般规定9.2 锚杆(岩石锚杆)9.3 预应力锚索9.4 喷射混凝土9.5 地下洞室支护9.6 岩石边坡支护工程9.7 计量和支付第 10 章 钻孔和灌浆工程10.1 一般 规定10.2 灌 浆材料10.3 设备10.4 钻孔10.5 钻 孔冲洗和压水试验10.6 灌 浆试验10.7 制浆10.8 坝 基帷幕灌浆及固结灌浆10.9 地下 洞室灌浆10.10 混 凝土坝接缝灌浆10.11 化 学灌浆10.12 土坝 劈裂灌浆10.13 灌浆 工程验收10.14 计量 和支
8、付第 11 章 基础防 渗墙工程11.1 一般规定11.2 混凝土防渗墙11.3 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11.4 计量和支付第 12 章 地基及基 础工程12.1 一般规定12.2 振冲地基第 5 页 共 165 页12.3 混凝土灌注桩基础12.4 沉井12.5 计量和支付第 13 章 土 石方填 筑工程13.1 一般规定13.2 料源要求13.3 填筑现场试验13.4 坝体填筑13.5 填筑合理用料13.6 堤防工程施工13.7 土工 合成材 料施工13.8 质量检查和验收13.9 计量和支付第 14 章 混 凝土 工程14.1 一般规定14.2 混凝土生产14.3 模板14.4 钢筋14.5
9、 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 )14.6 预制混凝土14.7 预应力混凝土14.8 水下混凝土14.9 碾压混凝土14.10 泵送混凝土14.11 计量和支付第 15 章 沥青混凝土工程15.1 一般规定15.2 材料15.3 配合比的选择和试验15.4 沥青混合料制备与运输15.5 沥青混凝土防渗面板铺筑15.6 沥青混凝土心墙铺筑15.7 质量检查和验收15.8 计量和支付第 16 章 砌体 工程16.1 一般规定16.2 石砌体工程16.3 砖和小砌块砌体工程16.4 计量和支付第 17 章 疏浚 和吹填 工程17.1 一 般规定17.2 疏浚和吹填工程施工17.3 挖泥船疏浚17.4 水力冲
10、挖机组施工第 6 页 共 165 页17.5 排泥区及吹填施工17.6 质量检查和验收17.7 计量和 支付第 18 章 屋面和地面 建筑工程18.1 一 般规定18.2 屋面建筑工程18.3 地面建筑工程18.4 计量和支付第 19 章 压力钢 管制造和安装19.1 一般规定19.2 材料19.3 钢管制造19.4 焊接19.5 水压试验19.6 钢管运输19.7 钢管现场安装19.8 涂装19.9 地下钢管接触灌浆19.10 质量检查和验收19.11 计量和支付第 20 章 钢结构 的制作和安装20.1 一般规定20.2 材料和外购件20.3 钢构件制作和组装20.4 钢构件预拼装20.5
11、 钢结构安装20.6 钢结构工程验收20.7 计量和支付第 21 章 钢闸 门及启闭机安装21.1 一般规定21.2 一般技术要求21.3 闸门和拦污栅的安装21.4 启闭机安装21.5 质量检查和验收21.6 计量和支付第 22 章 预 埋件 埋设22.1 一般规定22.2 预埋件埋设的一般技术要求22.3 预埋管道的安装和埋设22.4 固定件埋设22.5 接地装置埋设22.6 预埋件埋设的验收22.7 计量和支付第 23 章 机 电设 备安装第 7 页 共 165 页23.1 一般 规定23.2 一般 技术要求23.3 水 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23.4 水 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23
12、.5 发电 机电压配电设备安装23.6 电力变 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23.7 开关 站及其进;出,线设备安装23.8 厂用电系统安装23.9 照明系统安装23.10 接地系统安装23.11 控制保护系统安装23.12 通信系统安装23.13 电缆线路安装23.14 厂内起重设备安装23.15 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安装23.16 建筑给排水系统安装23.17 消防系统安装23.18 机组启动试运行23.19 完工验收23.20 计量和支付第 24 章 工程 安全 监测24.1 一般规定24.2 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和安装埋设24.3 施工期安全监测及其监测资料整编24.4 质量检查和验收24.
13、5 计量和支付第 8 页 共 165 页第 1 章 一般规定1.1 工程说明1.1.1 工程概况简述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工程规模、主要特征参数和综合利用要求;工程枢纽总布置、挡水、泄水、引水与厂区枢纽建筑物布置,以及各主要工程建筑物结构型式;主要机电设备布置、电气主接线、接入系统方式;施工组织规划要求等。1.1.2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1)水文气象列出作为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水文气象资料:包括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流域洪水特性、各种代表性流量、库容特性以及降水量、气温、水温、地温、风速、湿度、泥沙、水质和冰凌等各项特征值。(2)工程地质列出作为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地质资料:包括工程
14、地区的地质平面图、工程建筑物地质剖面图及其有关勘探资料,以及建筑材料场的地质剖面图及其有关勘探资料等。1.1.3 施工条件(1)交通条件1)说明工程区附近可资利用的交通运输条件,如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以及转运站( 码头)的站址、储运和装卸能力,道路和桥涵标准等。1)说明发包人修建的对外交通工程和工程施工区内的永久、临时主干线交通道路以及桥涵码头等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其交付使用日期。2)说明本合同工程超大件和超重件的状况和数据。(2)发包人按本技术条款第 2 章提供的施工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1)说明发包人拟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临时工程项目的状况和移交使用日期。2)说明发包人拟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施
15、工临时设施项目的状况和移交使用日期。(3)发包人提供的其它施工条件说明发包人拟提供给承包人施工所需使用的其它施工条件。1.2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1.2.1 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简述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永久工程中的主体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工作内容。1.2.2 发包人(包括其它承包人 )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说明发包人和(或)其它承包人承担的,与本合同承包人相关的工程项目及其连接口的相关工作内容。1.3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3.1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 1.3.2 条签订
16、的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 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1.3.2 发包人供图计划第 9 页 共 165 页(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 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2)每年第四季度末,监理人应根据上述供图计划,提供详细的下年度供图计划给承包人。(3)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4)发包人应
17、向承包人提供 16 份各类施工图纸( 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1.3.3 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和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图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 天内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 天提供给承包人。(3)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支护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 天提供给承包人。(4)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安装总图及其有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包括由设备供货商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机
18、电设备安装开始前 天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埋设件图纸应在安装埋设前 天提供给承包人。(5)用于金属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如压力钢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以及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等)的安装总图、分件图、安装说明书等图纸和文件,应在开始制作安装前 28 天提供给承包人。(6)用于安装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应在开始安装埋设前 28 天提供给承包人。1.3.4 施工图纸的修改(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 1.3.3 条的规定提交施工图纸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 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件后 天内将修改和补充
19、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交给承包人。(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 14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3)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可以临时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1.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1.4.1 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 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 28 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第 1.4.21.4.5 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
20、承包人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1.4.2 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 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依据,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提交的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4.3 施工总进度计划(1)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 10.1 款要求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络图、网络图应包括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1)作业和相应节点
21、编号;第 10 页 共 165 页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3)持续时间;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7)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1.4.4 施工总布置设计(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天 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签收后 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 2 章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进行
22、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3)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 ”和第 4 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1.4.5 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1)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 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 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文件。1.4.6 承包人文件的审批(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 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
23、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1)同意按此执行;或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4)不予批准。(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提交” 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 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栏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属无效。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 1 款规定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1.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5.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1)材料供应计划承包人应编制一份发包人供应材料的需用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在每年 11 月末的 天前、每季度末的 天前和每月末的 天前,向监理人提交下一年度、季度和下一月的材料需用计划。经监理人确认后作为发包人分期供应材料的依据。(2)材料交货验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对发包人指定供货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数量和品种进行检查、检验和验收,并及时将材料的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若材料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但必须向监理人提供能证明材料不合格的试验和检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