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协管员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工作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之策,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本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二、考核对象街道下辖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区协管员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三大块,按百分制计算,得分比例分别为:安全生产(含消防)工作责任制事故控制25,安全生产(含消防)工作责任制监督管理75,附加分值根据实际情况另算(累计总分可超过100分)。具体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详见附页。四、考核办法(一)考核期为202*年1月1日至202*年12月31日。(二)考核时间:12月中下旬,具体以通知为准。(三)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考核组按签订责任书要求,通过查看安全生产台账、依据平常工作配合情况,抽查所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等,对各协管员逐个评分。(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奖励基数(考评满100分):1200元基础奖金,加上企业监管奖50元每家(根据村(社区)与辖区企业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