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根据*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村干部误工补贴发放有关事项方案如下:一、由财政支付基本报酬的村主要干部,一律不再领取村级误工补贴及兼任其他职务的财政专项补贴等报酬。二、实行坐班制的村其他干部(包括村文书、集体资产专管员及其他村级工作人员)领取的误工补贴总额(包括兼任其他职务的财政专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全市行政村“一肩挑”人员基本报酬发放标准的50%。三、实行点工制的村其他干部(包括村文书、集体资产专管员及其他村级工作人员)每人每年领取误工补贴报酬,累计不得超过300天,最高误工补贴不得超过100元/天。四、村干部身兼多职(网格员、便民服务中心、计生服务员等)已享受上级财政专项补贴的,不得重复领取兼职相关工作的误工补贴。其领取的报酬总额(包括兼任领取的财政专项补贴和点工误工补贴),最高不得超过全市行政村“一肩挑”人员基本报酬发放标准的50%。五、村干部按规定享受上述误工补贴外等报酬外,一律不准巧立名目发放年终资金、补贴工、加班费、通讯费、车油费等其它形式的补贴报酬。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