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机制,改善营商环境,现根据*的有关规定,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如下: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应依法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师(员),负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师(员)的培训和考核,使其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对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师(员),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合格证,并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备案。申报时,需填写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备案申报表(详见附件二)。也可以电子化方式申报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及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在众食安(*)平台申报。食品安全管理师(员)合格证统一由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制,并免费提供。二、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