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全县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实施。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优化社会救助工作审核审批流程,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实现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 二、主要内容 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探索社会救助事项审核审批工作机制改革,经县政府批准同意,采取由县政府授权形式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镇街,由镇街直接受理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三、工作措施(一)理顺权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县民政局、镇街和村(居)委会三级的工作职责,确保各级各部门在受理社会救助事项申请、审核和审批工作中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1、县民政局是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