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司马迁传》原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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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書司馬遷傳(漢書卷六二 列傳第三二)昔在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後也。當宣王時,官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適晉。晉中軍隨會奔魏,而司馬氏入少梁。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後也。在秦者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兵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錯孫蘄,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夏陽。蘄與武安君坑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於華池。蘄孫昌,為秦王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卬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

2、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毋懌,毋懌為漢市長。毋懌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談為太史公。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湣學者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 ”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嘗竊觀陰陽之術,大詳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敘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敘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3、。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澹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錶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佚。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黜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神形蚤衰,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孝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

4、,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墨者亦上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剪,采椽不斫;飯土簋,歠土刑,糲梁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 ”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率。故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也。要曰“強本節用” ,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不能廢也。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 。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

5、百家不能改也。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剸決於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 。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後,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聖人不巧,時變是守” 。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款。款言不聽,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複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複生

6、,離者不可複合,故聖人重之。由此觀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俱。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 ,何由哉?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古文。二十而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夫子遺風,鄉射鄒嶧;厄困蕃、薛、彭城,過梁、楚以歸。於是遷仕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莋、昆明,還報命。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發憤且卒。而子遷適反,見父於河、洛之間。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嘗顯功名虞、夏,典天官事。後世中衰,絕於予乎?汝複為太史,則續吾祖矣。今天子接千歲之

7、統,封泰山,而予不得從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予死,爾必為太史;為太史,毋忘吾所欲論著矣。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也。夫天下稱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風,達大王、王季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後稷也。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修舊起廢,論詩 、 書 ,作春秋 ,則學者至今則之。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餘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內一統,明主賢君,忠臣義士,予為太史而不論載,廢天下之文,予甚懼焉,爾其念哉!”遷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不敢闕。”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史記石室金鐀之書。五年而當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

8、,天曆始改,建於明堂,諸神受記。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而明之,正易傳 ,繼春秋,本詩 、 書 、 禮 、 樂之際。 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焉!”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為何作春秋哉?”太史公曰:“餘聞之董生:周道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時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錶,貶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經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與,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易 ,著天地、陰陽、四時、

9、五行,故長於變;禮 ,綱紀人倫,故長於行;書 ,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 ,記山川、溪穀、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 ,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 ,辯是非,故長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 樂以發和, 書以道事, 詩以達意, 易以道化, 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 。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 。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差以豪氂,謬以千裏 。故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漸久矣 。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 ,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 ,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

10、。為人君父者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弑誅死之罪。其實皆為善為之,而不知其義,被之空言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指,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大過予之,受而不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 ,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鹹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餘聞之先人曰:虙戲至純厚,作

11、易八卦。堯、舜之盛, 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降,詩人歌之。 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 漢興已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矣,而不用,有國者恥也;主上明聖,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餘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餘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春秋 ,謬矣。 ”於是論次其文。十年而遭李陵之禍,幽於累絏。乃喟然而歎曰:“是餘之罪夫!身虧不用矣。 ”退而深惟曰:“夫詩 、 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

12、思也。 ”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五帝本紀第一, 夏本紀第二, 殷本紀第三,周本紀第四, 秦本紀第五, 始皇本紀第六, 項羽本紀第七, 高祖本紀第八, 呂後本紀第九, 孝文本紀第十, 孝景本紀第十一, 今上本紀第十二。三代世表第一, 十二諸侯年表第二, 六國年表第三, 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漢諸侯年表第五, 高祖功臣年表第六, 惠景間功臣年表第七,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第八, 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 禮書第一, 樂書第二, 律書第三,曆書第四, 天官書第五, 封禪書第六, 河渠書第七, 平准書第八。 吳太伯世家第一, 齊太公世家第二, 魯周公世家第三, 燕召公世家第

13、四, 管蔡世家第五, 陳杞世家第六, 衛康叔世家第七, 宋微子世家第八, 晉世家第九, 楚世家第十, 越世家第十一, 鄭世家第十二, 趙世家第十三, 魏世家第十四, 韓世家第十五, 田完世家第十六, 孔子世家第十七, 陳涉世家第十八, 外戚世家第十九,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荊燕王世家第二十一, 齊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 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 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陳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絳侯世家第二十七,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三王世家第三十。 伯夷列傳經一, 管晏列傳第二,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司與穰苴列傳第四, 孫子吳起列傳第五, 伍子胥列傳第六, 仲尼弟

14、子列傳第七, 商君列傳第八, 蘇秦列傳第九, 張儀列傳第十, 樗裏甘茂列傳第十一,穰侯列傳第十二, 白起王翦列傳第十三, 孟子荀卿列傳第十四, 平原虞卿列傳第十五, 孟嘗君列傳第十六, 魏公子列傳第十七, 春申君列傳第十八,範睢蔡澤列傳第十九, 樂毅列傳第二十, 廉頗藺相如列傳第二十一, 田單列傳第二十二, 魯仲連列傳第二十三, 屈原賈生列傳第二十四, 呂不韋列傳第二十五, 刺客列傳第二十六,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 魏豹彭越列傳第三十, 黥布列傳第三十一, 淮陰侯韓信列傳第三十二, 韓王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 田儋列傳第三十四, 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張

15、丞相倉列傳第三十六, 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傅靳崩阝成侯列傳第三十八, 劉敬叔孫通列傳第三十九, 季布欒布列傳第四十, 爰盎朝錯列傳第四十一, 張釋之馮唐列傳第四十二, 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 田叔列傳第四十四, 扁鵲倉公列傳第四十五, 吳王濞列傳第四十六, 魏其武安列傳第四十七, 韓長孺列傳第四十八, 李將軍列傳第四十九, 衛將軍驃騎列傳第五十, 平津主父列傳第五十一, 匈奴列傳第五十二, 南越列傳第五十三, 閩越列傳第五十四,朝鮮列傳第五十五, 西南夷列傳第五十六, 司馬相如列傳第五十七, 淮南衡山列傳第五十八,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汲鄭列傳第六十, 儒林列傳第六十一,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16、, 大宛列傳第六十三, 遊俠列傳第六十四, 佞幸列傳第六十五, 滑稽列傳第六十六, 日者列傳第六十七, 龜策列傳第六十八,貨殖列傳第六十九。惟漢繼五帝末流,接三代絕業。周道既廢,秦撥去古文,焚滅詩 、 書 ,故明堂、石室、金鐀、玉版圖籍散亂。漢興,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為章程,叔孫通定禮儀,則文學彬彬稍進, 詩 、 書往往間出。自曹參薦蓋公言黃、老,而賈誼、韓錯明申、朝,公孫弘以儒顯,百年之間,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仍父子繼籑其職,曰:“於戲!餘維先人嘗掌斯事,顯於唐、虞;至於周,複典之。故司馬氏世主天宮,至於餘乎,欽念哉!”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

17、事,略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著十二本紀;既科條之矣,並時異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禮樂損益,律曆改易,兵權、山川、鬼神,天人之際,承敝通變,作八書;二十八宿環北辰,三十輻共一轂,運行無窮,輔弼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義俶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於天下,作七十列傳: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 。序略,以拾遺補缺蓺,成一家言,協六經異傳,齊百家雜語,臧之名山,副在京師,以俟後聖君子。第七十,遷之自敘雲爾。而十篇缺,有錄無書。遷既被刑之後,為中書令,尊寵任職。故人益州刺史任安予遷書,責以古賢臣之義。遷報之曰: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於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若望僕不相師用,而流俗人之言。僕非敢如是也。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遺風矣。顧自以為身殘處穢,動而見尤,欲益反損,是以抑鬱而無誰語。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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