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创建实施方案为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执法中队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和基层队所规范化建设,现就全面开展本系统“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创建工作,制订本创建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把基层执法中队打造成“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的总目标,努力在新时代浙江()县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改革中体现更大担当、作出更大贡献。二、 总体目标把“枫桥式综合执法队(所)”建设验收作为导向,打造以“红色引领、群众满意、执法增效、保障提质”为标准,以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为核心,以“矛盾不上交,执法有温度,服务零距离,群众更满意”为目标的执法队伍。计划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局基层执法中队达标数不少于80%,(2021年达标数为20%、至2022年累计达标数为50%、至2023年累计达标数为80%),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水平。三、 创建验收对象